下月起,在北京職業(yè)介紹服務中心、人才服務中心存檔的人員,可補繳1992年10月后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發(fā)布《關于城鎮(zhèn)職工補繳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首次出臺個人補繳辦法。 此次出臺的政策規(guī)定,在市、區(qū)(縣)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所屬的職業(yè)介紹服務中心、人才服務中心以個人名義委托存檔的人員,可以按程序進行補繳。 補繳時,以本人確認的相應補繳年度繳費工資基數,乘以辦理補繳時上一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與相應補繳年度上一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作為相應補繳年度的補繳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 市人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北京市養(yǎng)老保險以社平工資為基數,而自1992年以來社平工資持續(xù)提高,已增長很多倍,為保證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金和參保人利益不受損失,補繳基數需要以目前的社平工資為參考。 百姓話題 新政策出臺后,一些讀者產生了這樣的疑問:自己目前是有單位的,檔案由單位保管。但以前在別的單位時曾經有斷繳記錄,至于斷繳原因多種多樣,有的是單位未給繳,有的是個人原因。 現在,斷繳時期的那家單位已經破產或者拒絕給自己補繳,自己能否依據此次新政策個人補繳? 針對“單位人”如何依據新政策補繳養(yǎng)老保險的問題,記者采訪了市人保局相關負責人。 政策解讀 據介紹,有些職工目前檔案存在單位,以前發(fā)生過斷繳的情況,此次想自己補繳也是可以的。 具體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檔案由單位自行保管,第二種情況是檔案由單位集體存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者職介中心。 檔案由單位自行保管 職工補繳需借出檔案 對于第一種情況,可由本人到戶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者職介中心去辦理補繳,補繳時填寫《北京市個人委托存檔人員補繳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承諾書》及《北京市個人委托存檔人員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補繳申辦單》。同時,還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 4.用人單位提供的申請人檔案原件(申請人檔案原件經存檔機構審驗后返還用人單位) “單位人”到人才交流中心或者職介中心去補繳,先要把自己的檔案原件從單位借出來,辦理完補繳后再還給單位。 此外要說明的是,在申請補繳過程中,個人的社會保險關系不需要辦理轉移手續(xù)。 單位存檔人才或職介如何補繳分兩種情況 第二種情況下的補繳手續(xù)和檔案在單位時的補繳手續(xù)是基本一致的。 所不同的是,如果該中心就在參保人戶口所在區(qū)縣,職工本人到現存檔機構辦理就行。 如果該中心不在參保人戶口所在區(qū)縣,則參保單位必須將參保人檔案借出來,再按檔案在單位時的補繳流程來辦理。 延伸閱讀 以下時間段內未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的,不得申報辦理補繳: 1.享受失業(yè)保險待遇期間。 2.被判刑勞教收監(jiān)執(zhí)行期間。 3.辦理外埠戶籍進京之前。 4.辦理本市戶籍農轉非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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